国家发改委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水价正以每月10%的速度攀升,各地水价“涨”声一片。(5月28日《中国经营报》)
日益紧张的用水形势、全国大面积的城市缺水现状,似乎足以构成水价上涨的充分理由,北京市水务局相关人士更是毫不避讳地指出:“现在的水价没有完全反映水资源的紧缺程度,所以水价有必要上涨
。”而这一做法也得到了一些水资源专家的认同:水资源的紧缺度有必要在价格上得到体现。
物以稀为贵,似乎任何一种稀缺商品或者正变得稀缺的商品涨价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水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为人们生存所必需,与其他的经济商品有着本质的不同。水资源的特殊属性决定了不可能仅仅采用经济的手段来调节其市场及消耗。
毋庸讳言,水价上涨将直接影响人们的用水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约束人们节约用水,但这种作用也极为有限。因为对于有钱人来说,只要他没有节约的意识,水价再高他也照用不误;而对于穷人来说,水价的上涨只会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而该用的水却还是要用,因为他或许已经节约到极限了。水价的上涨对这两部分人的用水量是没有多大影响的。我国征收水费至今,水价翻了几番,而浪费水资源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观,或许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专业人士曾指出,水资源费收取目的有两个:补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节约水资源。而水费涨价显然也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和促进这两个目的的实现。但是,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
最近进行的一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调查显示:一方面,城建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成为城市修路、建房、开发区建设以及政府或部门行政开支的补助费,难以用于水资源管理;另一方面,水利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在水资源费各个使用方向之间的分配没有统一和明确的规定,并且许多地方的水资源费并不完全用于水资源管理,而是被挪用和占用。显而易见,在未能完全“净化”水资源费征收目的的前提下,试图采取涨价这种单纯经济手段来缓解用水危机的做法可能会陷入“唯价格论”的陷阱之中:表面上来看,高水价似乎更能体现水资源紧缺,而其真正的作用却是帮助某些部门从资源紧缺中谋取利益。
在一些地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对于经济化手段的倚重已经开始偏离理性轨道,必须进行必要的变革。(200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