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在正在举行的2005年中英标准高层研讨会上,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张延华指出,国家标准委正和相关部门加紧制定《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计划》,一大批产品能效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也在紧锣密鼓地修订、制定之中。力争用3—5年时间,在我国建成适合经济发展和
节约型社会需要的节能和环保标准体系。
张延华说,我国单位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4倍,其中,火电、水泥等8个高耗能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平均高40%。我国现在有120多项国家节能标准、60多项可再生能源标准和400多项环保标准。尽管我国节能和环保标准工作近几年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当前的能源形势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相比,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资源节约标准发展规划研究,节能和环保标准体系不完善,大部分工业用能设备没有能效标准、标准实施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保障等。国家标准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努力促成这些问题的解决,以充分发挥标准在节能和环保中的作用。
标准是从源头控制能耗的技术措施和政策手段。专家建议,作为各项节能保障措施的重要内容,标准化工作必须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相关部门要尽快推出《节能产品目录》,制定和实施具有强制性和前瞻性的能效标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节约能源法》为核心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又讯 记者从国家标准委获悉:旨在控制汽车油耗、节约石油能源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标准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提出了要求,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每小时50公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M1类车辆(9座以下载客汽车),但不包括使用气体燃料和加醇燃料的车辆。
据介绍,我国汽车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单车燃油消耗明显高于国外。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从总体上控制汽车燃油消耗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汽车行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对我国的石油安全构成严重挑战。这项标准填补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空白,充实和完善了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法规体系,将推动我国汽车燃料经济性的提高和汽车技术的全面进步,并为国家汽车主管部门制定各项汽车节能政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