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房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的深圳万科告浙江绿都侵权案近日又有后续:在民事索赔被驳回后,深圳万科又另辟蹊径
转向行政诉讼,将萧山地名办告上了法庭。
作为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商,深圳万科于2001年3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四季花城”商标注册,2002年8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项目包括第36类的所有不动产事务。偶然的一次机会,万科一名工作人员发现,杭州萧山区地名办当年8月9日向浙江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四季花城”的地名使用批准书。由此深圳万科怀疑绿都房产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并一举将绿都房产告上法庭,要求绿都停止使用“四季花城”作为楼盘名称,并赔偿100万元损失。该案在房地产界被称为商标“侵权”第一案。
深圳万科的诉讼请求在今年初被法院驳回后,近日又将矛头转向了萧山区地名办。万科在行政诉状中说,萧山地名办向“绿都”颁发了“四季花城”的地名使用批准书之时,“万科”的“四季花城”已获得“中国名盘”等多项荣誉,在全国拥有很高知名度。虽然“绿都”获得地名使用权的时间在“四季花城”商标获准注册日之前,但按规定,商标权一旦获准注册,保护日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的,因此地名办的做法有违法嫌疑。
万科的起诉书中还将浙江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日前,萧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诉讼,并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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