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7月19日电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医院误将一患者的炎症误诊为癌症进行治疗,导致患者部分器官被切除。日前,经过获嘉县人民法院的协调,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人民币11.9万元。 去年11月10日,杨某因腹部疼痛,到该院就医。医院检查发现杨某输卵管囊肿,诊断为
恶性肿瘤。随后,医院对杨某进行了手术治疗,将杨某的卵巢、输卵管、子宫全部切除,在病理报告诊断中记载为“左侧输卵管乳头状腺癌”。 术后,杨某及家人到河南省肿瘤医院进行复查。诊断结果为“炎症急性发作”。他们又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病理检查,结果同样为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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