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我真后悔呀!是我撞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昨天早上,即墨普东镇市民吴某(化名)在自家院内倒车时,将自己年仅3岁的独生女撞倒在地,致其死亡。
悲!倒车撞了女儿
即墨市一吴姓居民新买了一辆小货车专门为别人拉货。昨天凌晨
4时许,因为急着出门办事,吴某起床后便发动了停放在院内的小货车,意外的是,只有3岁的小女儿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跟着跑到了院子里,吴某在向后倒车时,在一点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站在车后面的亲生女儿撞倒在地。等吴某发现后,女儿已经倒在血泊中。吴某发疯似地大叫着,快速将女儿送到了即墨市中医院。
急!3小时紧急抢救
“快救救我的孩子!他被我撞伤了。”昨天凌晨4点30分左右,吴某抱着受伤的女儿哭喊着冲进即墨市中医院急救中心。值班医生快速展开抢救,输液、给氧、注射,两个小时过去了,由于孩子的头部和肺部受到激烈撞击失血过多,医生回天乏术。吴某闻讯,一下子跪在地上哭着求医生,无论如何也要救活他的亲生女儿,但3个小时后,虽然用尽了各种抢救措施,孩子终因肺部大量积血抢救无效死亡。
痛!家人哭干泪水
“我不相信这么可爱的女儿就这样走了!”昨天上午8时许,记者闻讯赶到即墨市中医院看到,吴某和10多名亲属围着死去的女儿哭成泪人,吴某一个劲地说是自己害死了女儿,全家人都抱着死去的女儿哭个不停。直到上午9时30分,吴某才将自己的女儿抱上车回家办理后事。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普东镇采访时,发现吴某的妻子已将孩子送回老家安葬。一邻居流着眼泪告诉记者,这家人就这么一个女儿,平时视若掌上明珠,孩子出事后,孩子爸爸痛不欲生,现在也不知道跑哪去了。(记者康晓欢)
律师说法
吴某可能不负责任
昨天晚上,记者拨通了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蓝晓峰的电话,蓝律师告诉记者,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警方的调查结果。如果是故意或明知能预料发生此事,就要负法律责任。从事情的实际情况看,吴某是在完全没有预料到车后有人的情况下将女儿撞死的,这纯属意外事件,如家人不予以追究,可不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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