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看病,吃饭、买房子……日常生活中一些平凡小事有时会使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那么遇到消费纠纷究竟该怎么打官司呢?记者从我市两级法院了解到,法院近期受理的
案件中,房屋纠纷、医疗纠纷一直是诉讼热点,以下三起案例或许教你学会怎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案件A
   买回假药状告药店
   市民张先生给患有脑血栓的父亲买药,结果上网查询发现买回来的药是假药。张先生说,两个多月内,他先后给父亲买了10多盒“正坍宝”这种药,知道自己上当后,张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药店赔偿。经调解,药店最终赔偿张先生药费等共3000余元。
   支招:据市北法院范家强法官介绍,张先生能打赢这场官司,是因为他保留了完整的购药发票。一些消费者输掉官司,大部分原因是不善于收集和运用证据。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有购物发票、购物合同、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报刊原件、消费者安全受到侵害的照片、录像、证人证言等。
   
案件B
   延期收房获赔3万
   市民杨先生购买了市区内的一处新建商品房,双方签定购房合同,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之后,杨先生以开发商延期交房为由,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定的合同合法有效,房产商未能按时交房,应支付违约金。一审判决开发商支付杨先生违约金3万元。
   支招:近年来,商品房官司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房屋质量不合格,逾期交房,后期建设跟不上,房屋面积“缩水”等方面。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对关键问题一定要有明确约定,注意搜集证据。起诉房产商时《消法》、《合同法》、《广告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都适用。
   
案件C
   乘车受伤依啥索赔
   市民王某跟随旅行社乘长途车外出旅游,途中发生车祸,王某当场死亡。王某家人要求依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追究旅行社的民事责任,要求旅行社及长途车车主赔偿共计21万元。对王某的死亡赔偿应参照我省去年社会平均工资,按20年赔付。而在法庭上,被告方辩称,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死伤者予以赔偿。其中,对死者的赔偿金额应参照事故发生地去年社会平工资,每人按10年赔付。
   支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从赔偿数额来看,《消法》的赔偿数额要高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最终法官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定具体适用的法律。
   
□记者手记
   打消费官司怕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打消费官司,恐怕大多数人是不得已而为之,许多受害的消费者明知自己有理、合法却不愿打官司。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受害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确,在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加强的今天,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等质量问题已从早期的单纯投诉,发展到拿起法律武器要求合法索赔。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打官司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消费者打官司怕什么?究其原因是消费者存在着“三怕”:一怕手续麻烦。二怕诉讼时间长,三怕判决落空。有些官司虽然法院作出了判决,但因对方没有执行能力等原因,往往等于胜诉者拿到了一纸“白条”。不管怎样,作为消费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在调解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本版撰稿宋振涛制图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