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7月15日晚,一女生报警称自己被网友强奸。南京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并于次日晚将正在网吧聊天的“嫌疑人”抓获。经审查,发现事实真相竟是一起“卖淫嫖娼”案。
该女生自称姓孙,今年20岁,系南京某高校在校学生。当晚12:00,孙某到南京警方报案时称,她在网吧聊天时碰到一名非常风趣的
男子,两人聊了一个多小时后决定见面。3小时前,她和男子在夫子庙见了面,而后两人打车到闹市区逛街一直到商场关门,10点多,她和网友走到新街口附近某高楼旁时,男子突然掏出一把尖刀,把她逼进了楼上的一间空房内实施了强暴,而后还抢走了她的手机。男子离开后,她犹豫了很久才来报案。报警时,孙某特地给民警看了她手腕上挣扎的红印。
孙某的报案引起警方的极大关注。接案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办案民警不久便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姓钟,今年22岁,南京某单位职员。民警给他做讯问笔录时,钟某第一句话就是“我不是强奸,最多算通奸”。钟某称,他和孙某在网上认识,两人谈妥了“一夜情”的价格才约定见面地点,见面后他感觉孙某的自我推销有点“言过其实”,在两人发生关系后他建议孙某减少价格,不料孙某不同意,并讲了不少难听话,他没给钱就走了,孙某手上的红印是两人争执时留下的。至于孙某的手机,他根本没有拿走。
晚,民警将孙某喊来协助调查,对于钟某的被抓,孙某显得非常开心,连呼“他活该!”在民警的讯问下,孙某坦白承认了自己报假案的情况。她说,自己报假案就是为了报复,不能咽下钟某占她便宜的那口气。当孙某得知自己报假案,以及涉嫌“卖淫嫖娼”,两案并罚将会受到警方的治安处理时,她竟一脸震惊地询问,自己没有收到钟某的钱,怎能算卖淫。民警向她解释了相关法律问题后,孙某竟嚎啕大哭起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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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卖淫嫖娼指不特定的男女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卖淫嫖娼指的是一个过程,卖淫女和嫖客之间相互勾引,讲价,支付,发生性行为等都是卖淫嫖娼的行为组成部分。
金陵晚报记者 刘敏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