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听说今年我市医保政策有较大变化,政策变化前后住院个人负担是不是比以前少了?”昨天上午8时至9时10分,许多市民把自己关心的问题直接向副市长吴经建提问。吴经建做客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行风在线”,听取市民意见,解答相关问题。
新医保四个特点
对市民提问的医疗保险的问题,吴经建表示,医保办法新政策主要体现四个特点:一是在起付标准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社会统筹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0%左右确定。考虑到不加重职工的个人负担,今年新调整的医保政策将起付标准与职工平均工资脱钩,仍按2000年社平工资计算的标准执行。二是在个人支付比例方面,今年调整的医保政策进一步降低个人自负的比例。三是在大额医疗补助标准方面,将大额补助缴费标准由原每人2.5元提高到5元,同时将最高支付限额由原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四是在对特殊病种的医疗照顾方面,对部分重病患者的基本医疗,减轻其个人医疗负担。
每个月都要沟通
在1个多小时的对话中,132名市民打进热线,问题涉及国企改革、大龄下岗人员再就业、药品监督、劳动保障等。吴经建表示,由于时间的限制,很多市民没有及时接入热线,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市民月”其他活动,并通过适当的方式保持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吴经建表示,他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研究一种和广大市民能够有效沟通的长效机制,使自己的工作,每个月都是“问政于民、听政于民”的市民月。(记者
闵妤)
精彩话题
国企改制保障职工利益
市民:国企改制过程中有什么措施保证职工的利益?
吴经建: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把握以下几点来确保职工权益:一是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处理劳动关系应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愿提出或同意解除原劳动合同,企业不能借助自身的强势地位,采取单方面的强制、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处理改制企业的劳动关系,必须实现企业国有性质与职工国有身份的同步置换,必须考虑职工权益的保护、必须考虑企业效益与社会的稳定、必须考虑改革的成本与风险等问题,尽可能减少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社会负面影响。三是国有企业改制必须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由上级工会、劳动部门派员参加。另外还有优先考虑职工安置、优先清偿拖欠职工工资等措施。如果广大市民遇到问题,可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