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7月13日,在李沧交警申请强制执行下,两名拒交交通违法罚款的“老赖”,收到了法院《行政裁定书》,并交纳了罚款和滞纳金。这是我市历史上首次由法院强制执行交警部门对违法司机的罚款,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不礼让罚千元
 
;据交警部门介绍,自2004年5月1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长途大客车驾驶人宋某、孙某在重庆中路上多次违法驾驶,按照规定,机动车必须在人行横道30米外的标志处开始减速礼让行人,但两人不但不减速,反而争道抢行,多次违反禁令标志,被李沧交警予以行政处罚。两人拒不履行交纳罚款的义务,截止到7月13日,罚款和滞纳金已经累计到1000余元。
到即墨送传票
7月6日,李沧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向李沧区人民法院就上述二人不履行交纳罚款的行为申请了强制执行。7月8日,李沧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予以强制执行的裁定,并要求按照裁定缴纳罚款和滞纳金。此时,有关部门却一直联系不到两人的下落。
7月12日,有关部门得到两人身在即墨的消息后,立即奔赴即墨,将《行政裁定书》送到宋某、孙某的手中。迫于压力,7月13日,两人分别交纳了罚款和滞纳金1000余元。这是我市首例对拒交罚款的驾驶人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的案件。
明信片先通知
据了解,交警部门已经给长期不交纳罚款的驾驶员发送了“明信片”通知,李沧交警近期将对清查出的700余名长期不缴纳罚款的驾驶人采取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希望未及时交纳罚款的驾驶人速到银行交纳罚款。
查询在李沧区因交通违法被处罚并且未缴纳罚款电话:83097515。(曹为鹏姜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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