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李沧交警大队了解到,13日,两名赖账司机被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我市交警部门首次对拒不缴纳罚款的司机申请强制执行。 据介绍,自2004年5月1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长途大客车驾驶人宋某、孙某在重庆中路上,多次因违反
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李沧交警予以行政处罚,但二人拒不缴纳罚款。7月6日,李沧交警大队向李沧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8日,李沧区人民法院作出予以强制执行的裁定,并要求两人按照裁定缴纳罚款和滞纳金。7月13日,宋某、孙某接到《行政裁定书》后,分别缴纳了罚款和滞纳金1000余元。 近期,李沧交警将对清查出的700余名赖账司机采取申请强制执行,昨天,李沧交警大队公布了查询电话83097515,还想缴纳罚款的司机可以查询。(记者陈勇通讯员姜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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