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7月15日电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理了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主任王毛弟受贿案。 检察机关指控:现年46岁的王毛弟原系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一般干部,2002年2月,他受聘担任该中心为期2年的主任一职。刚走上领导岗位,王毛弟就 开始找机会为个人牟取利益。从2002年6月至2003年4月期间,王毛弟先后12次索贿人民币共77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现年46岁的王毛弟原系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一般干部,2002年2月,他受聘担任该中心为期2年的主任一职。刚走上领导岗位,王毛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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