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上午,市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青岛双裕五金工具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刘某涉嫌挪用单位资金一案。花费450万元在别处建起办公楼和厂房,到底新厂房为哪家公司而建,最终的受益方是谁依然扑朔迷离。
建厂房引出挪用公款案
2000
年,作为一家五金生产公司,青岛双裕五金工具总公司在海泊河沿岸改造工程中,根据有关规定被要求搬离了原先的地址。很快青岛双裕公司就与青岛一家置业有限公司签定了“联建合同”,青岛双裕公司将单位原址镇江路七号和海泊村的两块土地使用权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了这家公司。此后不久,青岛双裕公司在即墨双裕工具有限公司的土地上花费450万元建起了新的厂房,并将所有的设备和员工全部迁至了新的办公环境。450万元的新厂房到底属于谁?这让不少人感到迷惑。
建起新厂房到底谁受益
2005年1月,青岛双裕公司“经理”刘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青岛市公安局拘留,今年6月,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昨天在法庭上,公诉人认定,刘某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450多万元资金借贷给了其他单位建厂房,数额巨大,触及了《刑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指出在实际经营中,青岛双裕公司的经营资金曾出现在了即墨双裕公司的账目上。而刘某的代理律师则辩称,新厂房尽管建在别的公司场区内,但无论是经营还是收益都是以青岛双裕公司的名义,至于曾经出现在即墨双裕公司账目上的两笔账,后来也都用作了青岛双裕公司职工的工资,因此刘某并没有挪用资金的行为。
两家单位同出一处
记者了解到,青岛双裕五金工具总公司原为二轻总公司下属的一家集体所有制单位,刘某就是当时这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1998年,青岛双裕公司被上海一家私营企业“莘吴”公司兼并,二轻总公司也在当年将青岛双裕公司的产权转让给了莘吴公司,从此青岛双裕公司彻底脱离了二轻总公司的管理。而即墨双裕公司也是上海莘吴公司法人代表孙某1994在青岛投资建的公司,其中也有着刘某的股份,即墨双裕和青岛双裕之间的关系因此让人难以揣测。
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昨天,公诉人在法庭上提交了刘某在即墨双裕公司占有股份的证据,而且指出刘某将青岛双裕公司的资金挪用给了即墨双裕公司有其目的。刘某当即在法庭上表示,他已经不再是青岛双裕公司的法人,尽管他依然行使着经理的职责,但他都是依照孙某的指示工作,新厂房建成后,他只是负责公司的生产等工作,至于他在即墨双裕公司的股份也根本不知情,而且未曾因此而获利。
经过近3个小时的对峙,法官宣布休庭,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布。记者于顺通讯员范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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