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梅展馨、叶健及青岛市劳动事务代理中心派遣到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的王美娟、范丰斌、赵娟、高英、沈爱华、骆晓波、何畅、赵同令等人与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保险已停,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七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劳动关系事宜,逾期不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石油分公司青岛市劳动事务代理中心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梅展馨、叶健及青岛市劳动事务代理中心派遣到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的王美娟、范丰斌、赵娟、高英、沈爱华、骆晓波、何畅、赵同令等人与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保险已停,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七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劳动关系事宜,逾期不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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