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今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显示,我省大众媒体刊发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依然很严重,在已经查处的2303条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审批的药品广告就达2287件,占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总数的99.3%。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查处情况看,目前违法药品广告
的刊发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刊发媒体多为生活类报纸和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其中生活类报纸占绝大多数。二是刊发广告的制药企业从全国性大厂到地方小企业都有,其中以全国性知名大厂尤为严重。三是违法行为的类型比较集中,在查处的2303条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审批的药品广告占到2287件,占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总数的99.3%(含处方药广告内容未经审批且又在大众媒介发布的1494条,占总数的64.9%,未经审批的非处方药广告793条,占总数的34.4%);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类的药品广告10件,占总数的0.4%;擅自篡改批准内容的广告6件(占总数的0.3%)。四是违法药品广告的内容主要涉及一些心脑血管、肠胃等方面常见病的救治。实习生 白天 记者 袁涛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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