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同一个车队的两名司机因为一个巴掌上了公堂。近日,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打人司机为这一巴掌埋单,赔偿同事74元。两司机一个姓张,一个姓王,都是302路车驾驶员。2002年9月15日下午,双方在营运过程中因超车、载客问题发生摩擦。下午4时,张师傅在体育馆总站登上了王师傅的车,一番争
吵后,张师傅朝王师傅脸上打了一巴掌。王师傅马上掏出手机报警,并报告调度室。王师傅称脸部被打伤,去青医附院处理花费了74元。
对同事之间的冲突,王师傅本不想声张,可当车队领导找到张师傅调查此事的时候,张师傅不但没有道歉的意思还矢口否认打过人。一气之下,王师傅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打这个“一巴掌官司”。他要求张师傅赔偿经济医疗费74元和一个月误工费。法庭上,张师傅依然坚持没打人,更不愿意赔钱。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身体健康权,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本应妥善处理,张师傅否认打了王师傅,却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王师傅的伤是自伤自残行为造成的还是他人造成的,因此认定是张师傅打了人。判决张师傅赔偿医疗费74元。(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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