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着一捧满天星,然后责问我把那束满天星放在哪儿了;如果我不提醒他,他根本不知道该称呼我小黄还是小李……我说的是我曾经打工的老板阿忘。阿忘是个异乡人,来到了岛城后,开了个礼品店。阿忘有个特点,就是容易“忘事儿”。 一天,有个小青年一大早就来到店里,见到阿
忘就“大哥大哥”地叫个不停,惊得阿忘一口水没喝匀就打起嗝儿来。听小青年细说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小青年是街上的“太保”,曾经到阿忘的店里收过“保护费”,被阿忘断然拒绝。后来,他就叫了几个“小哥”砸了阿忘的柜台。而昨天晚上,小青年喝醉了酒,一头栽到路边的一个水塘里,又偏偏不会水,幸亏阿忘路过,跳下去把他救了上来。“大哥,我对不住你,要打要罚,由你吧!”小青年说。阿忘脸上的疑惑以极慢的速度解开,像是从梦里醒过来似的:“噢,是这样啊,过去的事,算了!”打发走了感激涕零的小青年。我用钦佩的口气对阿忘说:“你可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呀!”“唉!你别笑话我了,我根本想不起他砸铺子的事,况且,谁掉到河里,我也不能不管呀!”这个阿忘,不只是“不计前嫌”,他压根儿就“不记前嫌”。 给阿忘打了两个月的工,也断断续续地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一次车祸,阿忘的父亲死了,母亲少了一条胳膊,他还有个妹妹,和我同岁,在外地上大学。一家三口的开销,全靠阿忘的礼品店。有一次我问他:“会不会难过?”他说:“会,不过我记性差,一会儿就忘了。”印象中,阿忘只有三件事记得比较牢:一是天天中午回家给他母亲做饭;二是每个星期六给他留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妹妹拨个电话;三是蹬着自行车去老远老远的夜校补习功课。 离开礼品店后,我常常想起阿忘,他的生意还好吗?不管怎么样,我相信阿忘一定很快活。正是因为他有个坏记性,他的太阳才每天都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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