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原总裁刘金宝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朱赤、丁燕生及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原总经理级干部张德宝贪污一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辖,于2005年7月12日、13日进 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金宝在任职期间,贪污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772万余元,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43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1478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金宝在任职期间,贪污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772万余元,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43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1478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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