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施“绿卡”制度、缩短办理签证时限、为大企业提供直通服务车……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为给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加快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市公安局制定了《进一步促进加快发展的服务措施》,并将于本月17日正式实施。
2003年,市
公安局在全市行政部门中率先出台实施了《促进加快发展的服务措施》(简称“50条”),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公安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为突出发挥青岛龙头带动作用做贡献,市公安局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等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并据此制定了《进一步促进加快发展的服务措施》,其中共有50条内容。
“新50条”涵盖了公安工作的主要方面,共分为提供出入境便利、方便外地人落户、简化户口登记和审批程序、优化驾驶员和车辆管理、简化消防审核审批程序、深化创建平安青岛活动、进一步改进行政管理、密切警民联系和接受群众监督这八个方面。与原来的“50条”相比,“新50条”体现了更新、更快、更广的特点:服务更新,如实施绿卡制度,对台胞签注延期的放宽,短期延期次数不受限制,暂住、多次签注可延至2到5年等规定;更快就是比两年前的“50条”服务措施和上级规定的时限进一步缩短,如办理签证时限由公安部要求的五个工作日提速到三个工作日完成等;更广就是从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等公安职能上全方位提出服务举措,集中体现在三点:一是服务领域从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向各公安职能部门拓展。二是服务措施更加细化,如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完善涉外安全保卫工作机制等服务措施等。三是原“50条”服务措施没有做调整的仍然延用,原“50条”中有27条已做了变动调整,其余23条仍然保留继续执行,两个50条合并计算,服务措施总数达到73条。(王建华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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