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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敬请市民监督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新50条”将从本周日起正式实施。市公安局要求,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将把执行“新50条”作为督察重点,坚决查纠突出问题,及时发现、查纠对“新50条”及有关制度规
定漠然置之的现象。
监督电话:市公安局督察室:82026267(白天)、82026427(夜间);户政处:82026338;;出入境管理处:85792710(语音查询);治安支队:82026552、82026135;网监支队:82864828;经侦支队:82798227;交警支队:83097651、83097654;交警支队驾驶员培训管理所:85614558;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83097080;消防支队:96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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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措施已有73条
2003年7月17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行政部门中率先出台了《促进加快发展的服务措施》(简称“50条”)。近日,市公安局通过组织开展公安“大接访”、“万村居大调查,百万户大走访”和“市民月”活动,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等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并据此推出了“新50条”。在制订“新50条”的过程中,原“50条”中有27条已做了变动调整,其余23条仍然保留继续执行,两个50条合并计算,服务措施总数达到73条。
数字
2003年,在青岛市综治办和统计局组织的“公众安全感”调查中,市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5.09%,2004年提高到95.6%。(撰稿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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