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慈善总会将在全市范围内捐助120名贫困大学生,凡接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市总工会捐助的贫困大学生不重复救助。 今年的救助范围包括:青岛市七区五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特别困难家庭中,2005年参加全国高考按国
家统招计划被录取并愿意进入被录取学校学习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人将视情救助2000元-3000元,救助款由市慈善总会和被救助学生所在区(市)慈善机构分别从善款中支付。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可凭《特困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区(市)慈善机构(筹委会)提出申请,经市慈善总会审核,实施统一救助。(记者潘修雷通讯员顾琰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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