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买来的普通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找售后服务中心解决。那么,买来的商品房出现了问题怎么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在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商品房售后服务管理的通知》中指出:去找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售后服务机构。 按照该《通知》的要求,
今年7月底前凡是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要设置售后服务机构。此举将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售后服务责任,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居民买房后的后顾之忧。 按照要求,已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售后服务,未设立的,要在7月底前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商品房消费者档案和售后回访制度,制定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和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售后服务的质量标准,畅通与消费者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据悉,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独立于售楼处与物业公司,承担保修期内商品房屋的维修和保修,受理与所售房屋有关问题投诉的企业内部机构。(本报记者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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