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罗伟)山东男生刘璞尉曾是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国际部的学生。昨天,他因盗窃同学44万元巨款被朝阳法院判刑11年。
21岁的刘璞尉住校学习,同学龙某是个富家子弟,平日出手大方。刘璞尉于是注意偷窥龙某存放的银行卡密码。2004年7月至11月,刘璞尉趁无人之机偷走龙某放在宿舍
里的工商银行储蓄卡后,在金台北里储蓄所、望京支行东坝储蓄所等地取走44万元。
法官认为,刘璞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他当庭自愿认罪,而且将盗走的钱财大部分归还龙某,其家人也积极退缴赃款,法庭对刘璞尉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1万元。
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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