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几岁时就开始到处流浪,在他被抓获时,甚至连自己的准确年龄都不知道。为此,有关部门还特别为他做了骨龄测试,结果显示当时他的年龄为18加减0.5岁,而他在犯罪时,还不到18岁。 去年7月的一个凌晨,小林搭乘一辆出租车,用随身携带的五四式仿真手枪威胁司机孙某,抢
走240元现金及手机一部,在威胁孙某说车内已安装了炸弹后逃离。一听车内有炸弹,孙某马上报警,市公安局出动了大量警力和排爆专家,最后发现车内并没有爆炸物。 10天后,小林再次作案。他在莘县路附近搭乘了冯某驾驶的出租车,先说到李村,后又到东部佳世客,最后让冯某返回莘县路,这时小林又用五四式仿真手枪威胁冯某,让冯某拿出钱来,可冯某当即看出小林手中的手枪是假枪,小林看事不妙,下车就跑,冯某驾车追上,并在警察的帮助下将小林抓获。 市南法院判处小林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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