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凌晨2时38分,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据《南国早报》7月12日报道)。 矿难频发,伤亡人数不断刷新。而对每次矿难的调查,几乎都能得出“违规生产”的结论。令人扼腕的是,违规行为曝光总在矿难后,矿难一次次充当了煤矿企业违规行为的举报信
。这一次,事故责任的矛头,又指向了“无证生产等重大违规行为”! 违规生产并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事故和违规生产没有直接关系和必然联系。事故责任全推到“无证生产等违规行为”上,其实也就全推到矿难单位甚至矿主身上。那么,负责监督、管理矿难单位的职能部门安在?遏制矿难频发,如果仅仅寄希望于提高赔偿金额,“让煤矿死不起人”;如果仅仅是追究事故煤矿的责任来震慑矿主,即只在煤矿企业的头上高悬宝剑,恐怕会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惟有把高悬的利剑前移,或者变成双刃剑,不但追究事故责任,而且要追究隐患、违规行为责任,谁负责监督、管理的煤矿企业“有病”,就对谁开刀。层层追究,追究到底。王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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