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女挪用20万借网友
让感情冲昏头脑的某食品公司女出纳员侯某被李沧检察院提起公诉
根据供词,侯某上网聊天时认识一男网友,并与其陷入感情纠葛,先是抛弃了以前的男朋友,后又先后两次挪用单位资金20余万元借给男网友使用。
东窗事发后,侯某只能一人承担。近日,李沧检察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对侯某提起公诉。
为男网友挪用资金
2004年10月,在青岛某食品公司担任出纳工作的侯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一自称徐某的男子,经过几次网上聊天,两人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据侯某向公安机关交代说,当徐某得知她是从事出纳工作的,便以急用钱为由唆使她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单位资金借给他使用。侯某说,被感情冲昏了头脑的她完全听信了徐某的教唆,在2004年12月4日至6日,先是挪用了由自己保管的单位现金3.5万元,然后将华夏银行四张借记卡交给了徐某使用。随后,侯某又从自己经手保管的转账支票中私自拿走5张空白支票,然后以请病假的理由离开公司。
借款20余万没借条
侯某说,2004年12月8日至10日,她共使用4张空白支票,将原单位共计199920元钱划到自己在工商、农业和交通等三家银行的个人账户中,并提取现金19.9万余元交给男网友使用。经侦查,侯某前后两次共将20余万的现金借给男网友使用,数目如此大的借款竟连一张借条也没有留下。
挪用资金被提起公诉
2005年初,侯某工作过的食品厂发现单位资金被挪用后,及时向李沧公安分局报案,2005年3月19日,侯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部门取保候审,随后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并由公安机关从侯某处追缴回23.8420万元的赃款。近日,李沧检察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对侯某提起公诉。
缺少证据网友未被起诉
对侯某交代的唆使她挪用资金的男网友徐某,公安部门在侦查中,他坚决予以否认。徐某表示自己确实从侯某处借过一笔钱,但究竟这笔钱从何而来,他称自己不清楚。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侯某犯罪是受男网友徐某唆使,因此检察机关并没有将其男网友徐某作为共同犯罪的同伙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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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遇到了感情骗子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侯某原单位的同事,一名女职工告诉记者,侯某在单位与同事之间的关系比较好,侯某与男网友在网上认识没有多久,就发展成为现实生活中的男朋友,而侯某在此之前与一个关系不错的男朋友分手了。
侯某的同事告诉记者,侯某做出这种事情是因为她遇到了感情骗子。(记者 臧旭平 通讯员 王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