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家人
俗话说:女儿是娘的“小棉袄”,可昨天在四方区法院洛阳路法庭上,被告王某的女儿吕女士却出人意料地帮起了婆婆,“我是帮理不帮亲,但官司完了,还得照样孝顺双方老人。”昨天,记者采访吕女士时,她说,出了法院门,还是一家人。
麻烦事
婆婆想让妈搬家
9年前,吕女士的婆婆于某将自己淮阳路的一套房子给儿子和儿媳暂住。1997年底,吕女士和丈夫购置了一套新房子,婆婆的房子就一直空着。转过年,吕女士听说,母亲王某原先居住的小平房要拆迁,她和丈夫、婆婆一商量,决定把妈妈接到淮阳路的空房暂住。两年前,吕女士的婆婆决定搬回淮阳路,这下子,吕女士的麻烦事来了。
尴尬事
帮着婆婆劝亲娘
吕女士和丈夫向婆婆求情,将腾房子的事情拖后了。可母亲原来住的小平房始终不拆,两年来婆婆又多次提出要收回淮阳路的房子。今年4月7日,婆婆又下了“最后通牒”。吕女士感觉婆婆的要求在理,就找到母亲摊牌。
起初,吕女士每隔两三天就找母亲谈腾房的事情,后来又找来兄弟姐妹一起说服母亲。吕女士的母亲提出要搬就要再租新房,吕女士就和丈夫掏钱给母亲又租了一套房子。没想到母亲还是不乐意。
公道事
法庭上她站婆婆一边
最终,当婆婆提出要将母亲告上法庭时,吕女士表示支持婆婆的做法。在法院审理调查过程中,吕女士始终站在婆婆一边,并向法院提供证词,证明母亲自己拥有一套住房,淮阳路的房子确是婆婆的房子,婆婆免费把房子给母亲住是“仁至义尽”。吕女士还称她已经主动给母亲租了房子,并将当初为母亲租房的发票呈交法庭。“这场官司一定要打,这是解决问题的惟一办法。”吕女士说。
为难事
婆婆、母亲都不怪吕女士,但尽管法庭宣判母亲输了官司,因为母亲不肯搬离国棉四厂宿舍附近的老路段,这让吕女士仍然十分为难。早报今天公布热线82881515请您支招,或者想法劝说老人,或者为老人在希望的地段寻找一处合适的住房,帮助吕女士解决难题。
母女这样说
■女儿
两个妈都得孝顺
“官司已经结束了,但赡养老人的义务一定得尽,以后我还会像原先一样孝敬老人。”昨天,四方区法院经过调查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30天内搬出淮阳路房子,逾期不搬则需要向房屋所有人于某按月支付租金,审理案件的诉讼费用4800元也都由王某支付。从看着母亲和婆婆对簿公堂,到母亲被判输了官司,夹在双方老人中间的吕女士很为难,她说,房子是婆婆的,母亲已经住了7年,她希望母亲能安心地搬出来,不要因此生气。她表示,虽然打官司时她站在了婆婆一边,可是她仍然会一如既往地孝顺母亲,官司结束后她会帮母亲再找其他住处,帮着母亲付租金。
■母亲
我不怪女儿,不生气
女儿成了亲家的“小棉袄”,昨天输了官司的王某并没有因此生女儿的气,她说,女儿永远都是自己的。王某说,当初,是女儿和女婿要她住进淮阳路的房子,她知道这是女儿的一片孝心。如今,这场官司已经是她跟亲家之间的事情了,女儿没帮她,她也可以理解。
■婆婆
我为媳妇骄傲
媳妇站在自己一边,昨天,作为婆婆的于某颇为“骄傲”,她说,媳妇平时很孝顺,尤其是媳妇能帮着“理”说话,她很高兴。
记者于顺为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