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携带的小灵通没有拿出,在自考考场上突然响起,该考生付出了“昂贵”代价:浙江省自考办取消了他本次四门考试的成绩。为此,绍兴考生高某一怒之下将浙江省教育厅告上法庭。昨日下午,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今年已47岁的高某在绍兴某单位上班,年近五十的他
已有5年的自考历史。为圆大学梦,高某仍一边照顾年迈的父亲和幼小的女儿,一边埋头苦读。 “说起来我真冤啊。”高某称,因照顾年逾九十的老父,1月16日考《民事诉讼法学》时他迟到了。由于心急,忘记把小灵通放在家里就赶到考场。而监考老师也未曾向他宣读考场纪律,提醒他关机。直到他的小灵通突然响起时,高某才意识到自己带着小灵通。但他称,当时自己拿出了小灵通,不但没接听,而且看也没看就把它交给了监考老师。 考试结束后,浙江省自考办认定高某行为为考试作弊。今年2月3日,下达了《违规处理书》,取消了他本次四门考试的成绩。 “我的小灵通既没有存储功能,也没有短消息功能,怎么可能作弊?我根本就没有‘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这就不能认定为作弊,只能说是违反了考场纪律。”高某在法庭上说。 浙江省教育厅的代理人罗云律师认为,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只要通讯设备响了,且在本人的可控制范围之内的,就可视为使用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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