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元买一座煤矿,一个月后8000万元卖出手,净赚3000万元———这样的事情你相信吗?
记者一开始也不相信,但今年上半年以来,记者却屡屡接到这样的反映:陕西省榆林市正盛行炒作倒卖煤矿。炒卖煤矿的人不仅越来越多,其中还不乏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近日,记者通过朋友介绍和一位刚
买了一座煤矿的叶先生在榆林某酒吧见了面。叶先生脸色黑红、人高马大。他说自己前年在榆林北边的沙漠里投资300多万元办了一座焦粉厂,一年半回收了全部投资后,就把眼光瞄到煤矿上。最近他在榆林和内蒙古自治区交界的地方,花5000多万元买了座村办煤矿。这些钱除了自己的几百万元外,其余都是以每股10万元进行融资的。他买的煤矿自己不准备经营,现正加紧联系买主,尽快出手。
记者问该煤矿要卖多少钱?他挥着巴掌说,至少翻一番,亿元以下免谈。后来朋友私下说,这个老板的后面跟着几百个小股东,大家都觉得靠开矿不如倒卖煤矿赚钱快,所以都憋着一股劲儿,期望煤矿能马上出手,大赚一把。
叶先生这样的想法并非痴人说梦。今年上半年,榆林城最流行的故事就是靠倒卖煤矿一夜暴富。
今年3月初,榆林市神木县农民王平(化名)说服3个亲朋好友,采取变卖资产、抵押贷款、民间高利息集资等形式,多方融资5000万元购买了本县一个煤矿。之后,王平便为煤矿寻找新买主,到4月初,该煤矿竟以8000多万元转卖给了别人。仅仅一个月的时间,王平和另外3个入股者总共赚得3200万元!
前不久,横山县的7个生意人采取同样的办法,以6000多万元买下一个煤矿,不到两个月就出手,竟卖到了1.3亿元,每人分得1000万元。记者认识的一位在榆林市某机关上班的朋友,通过关系在其中7大股的一个里投资20万元,净分得12万元利润。
据了解,像上述这样炒卖煤矿的人,去冬今春以来在榆林市为数不少,而且十分活跃。
被誉为“中国的科威特”的榆林市,是我国目前少有的能源富集地区,该区内已发现8大类48种矿产,其中石油、天然气、煤炭储量最为巨大,特别是煤炭储量预计达到2714亿吨(已探明1660亿吨),处于煤炭中心位置的神府煤田已跻身于世界七大煤田之一。然而自从上世纪80年代初煤炭被发现后,在“个人、集体、国家一起上”的政策驱使下,榆林市煤矿开发一度出现了无序状态,随意办矿、乱挖乱采现象十分严重,导致资源严重浪费,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加剧。到80年代后期,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措施,还制定了区域性法规,加上后来煤炭市场的疲软,才使乱采乱挖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去年以来,随着全国煤炭形势好转,榆林市煤炭工业产销两旺,出现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很多社会资金又纷纷把目光瞄准了煤矿,与此同时,国家又提高了新矿的开办门槛。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国家在抓煤矿安全生产的同时,在加大开发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等方面采取了很多办法,这些举措提高了新矿的开采门槛。比如,国家对煤矿的审批和相关手续的办理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新煤矿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委的批准方能上马,除了在建设规模上有具体规定外,还要缴纳地质勘探费和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采矿权价费”等巨额费用。一般单位和个人根本无力筹措起巨额费用开办新煤矿,这样就导致炒卖现有煤矿之风越来越盛。
炒作倒卖煤矿,不仅严重干扰了煤矿的正常生产秩序,也引发了非法集资融资,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给许多中、小投资者埋下了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的隐患。
针对炒作倒卖煤矿的歪风,近日,榆林市政府根据国家《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出了《集中整治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转让矿权和煤炭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通告主要明确了煤炭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采或买卖;对煤矿转让、出租、承包的,需履行法定手续,产权变更还要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否则视为违法转让;严禁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参与煤矿买卖和生产经营活动,违者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等。(姬晓东
本报记者 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