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全省突出发挥青岛龙头带动作用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青岛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青岛海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九项措施。
———大力推行企业自主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大企业龙头效应。分批选择家电电子、机械纺织
、石油化工等各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授予其“海关诚信企业”称号,首批与50家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主管理,海关充分信任、指导评估的新型合作机制。赋予其海关所有的便捷优惠措施,实行“即报即放、先放后税”的简易通关模式。简化其加工贸易备案、深加工结转审批及核销手续。
———全面实施风险式管理,充分体现守法便利原则。按照企业守法状况科学划分审单通道,对风险值低的A类企业进出口报关单,全部划入“绿色通道”,申报后不经过专家审单,由现场海关直接按申报的价格和归类征税,事后核查验证其申报准确性,除规定的布控查验外,货物径予放行。选择部分守法经营的B类企业,比照A类企业给予上述优惠。
———在青岛海关有关职能部门和青岛地区海运、空运、邮运通关现场全面实行“5+2”工作制,双休日照常上班。
———在青岛空港构建新型现代化的海关快件监管中心,减少快件流转环节,提高快件运作效率,力促世界快件业巨头落户青岛。
———大力推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实行电子账册管理,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取消凭纸质手册逐个合同备案、核销的做法,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将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和单损耗分阶段备案,海关根据企业生产周期,在180天内分段滚动核销,实现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无干扰”监管。
———适应现代物流发展规律,支持青岛建设东北亚航运中心。建立与国际物流发展规律相配套的海关监管模式,促进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保税存储、分拨配送,以及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等业务开展。全面推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模式,完善青岛与鲁北、鲁中、鲁南三线陆路物流直达系统。
———在青岛海关关税部门设立大项目客户服务办公室,对青岛市立项引进的重点大项目主动服务。
———强化统计信息服务,为外经贸发展提供决策辅助。及时准确地向青岛市政府提供进出口信息。主动加强与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外经贸工作动态,围绕重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跟踪分析,及时提供监测预警服务。
———明确打击走私重点,营造良好进出口秩序。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对故意逃避海关监管、屡教不改等恶性走私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因不明规定、理解偏差、工作失误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坚持以教育规范为主,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本报记者邹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