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7月11日电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切实减轻基层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转,山东将全省乡镇机构减少半数以上。自2000年至今,全省乡镇机构由改革前的8个,精简到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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