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检察院的检察官为“涉网”犯罪总结出四大特点:主体低龄化。“涉网”犯罪案件中,16岁到25岁的青少年占案犯总数的80%;类型多样化。网络为“媒介”引发的犯罪,涉及“侵财”、“劫色”、“暴力”等多种犯罪类型;手段智能化。多数嫌疑人在犯罪前有预谋,犯罪中有伪装,案发后有对策,有的作案
还带有相当的“专业性”。暴力犯罪突出。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存在着大量的暴力场景。青少年长期浸淫其中,将虚拟与现实相混淆,当在生活中一旦发生纠纷时,便“本能”地模仿网络中的情节,采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 是什么原因引发了“涉网犯罪”? 从主观上看,青少年辨识能力欠缺,法律意识淡薄。不少犯罪嫌疑人来自单亲家庭、问题家庭,这类家庭里家庭的功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一些未成年人便到网络寻求虚拟的“幸福”和“快乐”。 从客观上看,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网吧管理松懈。学校、社会对公民的法制教育和网络安全防范教育的明显滞后,使得青少年缺乏对网上信息的是非判断,极易受凶杀色情等不良信息误导而作案,或者成为犯罪嫌疑人捕捉的目标。 在不断增长的网络犯罪面前,我们应该根据网络犯罪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先要加大普法力度,还要强化网吧管理,严管网络市场,净化网络环境。王虹许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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