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原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姜燕生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共计11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用于支付儿子出国留学和个人开支。日前,福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人民币10万元。一审宣判之后,姜燕生不服,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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