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7月6日,市卫生局发出强化疫苗采购及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严控疫苗引进
根据通知,我市儿童计划免疫使用的麻疹、脊灰、百白破、白破二联、卡介苗、新生儿乙肝、A群流脑和乙脑等八种第一类疫苗,由各级疾控机构逐级分
发到接种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实行全市统一集中采购,各疾控机构和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采购使用集中招标的疫苗,严禁从非正规渠道采购疫苗,严禁采购使用非集中招标采购的疫苗。
严禁擅自群体接种
各区市必须严格执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报批备案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由各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承担,其他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开展。
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一旦发生预防接种反应特别是异常反应,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
出现问题处理领导
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疫苗或擅自扩大疫苗接种种类、范围,一经发现都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有关资质。(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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