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王少阶在此间表示,有关部门应从全局出发、汇集民意,促进个人所得税标准调整的规范化、程序化,个税调整应以公平和科学为原则、因时而动,那种免征额二十年不变的情况再不应该发生了!
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常委会十次会议上,关于调整分配制度以缩减贫富
差距话题始终受到与会委员的高度关注。王少阶是在大会发言中从个税改革的角度对这个话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王少阶认为,应抓住有利时机合理提高免征额。他说,目前国家总体经济实力增强,改革的财力基础已经具备,时机成熟。根据他的测算,中国负担较重的一般工薪阶层的适用税率档次集中在百分之十以下,即月薪集中在二千六百元以下,如果将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提高到二千六百元,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个人所得税调整功能。
王少阶说,如此调整可能会引起对财政税收影响过大的担心,但根据对苏州工业园区的调查测算,二00三年将免征额从八百元调整到二千八百元后,应税人数下降百分之七十五,而园区税收总收入仅下降百分之零点八,如果再考虑到税务机关从而能够集中力量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管,完全可以消化政策性微调减收因素。
这位常委建议,应根据居民收入情况适当调整费用扣除标准,规范和拓宽税基,优化税率结构,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
同时,王少阶也建议,应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各阶层深化对个税改革的理解。他强调,纳税是公民光荣的法定义务,完善个税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规律,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从而更多地增加社会财富。他建议宣传部门和税务部门应该主动加强合作,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生动的语言去说服人,提高他们对个税改革的认识程度,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记者赵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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