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春艳、康金红因擅自离职,连续旷工已超过15天;杨明帅因未履行公司请销假手续,自2005年2月起擅自离职至今,根据规定,公司决定与上述三人解除劳动关系;隋国明、陈焕凤等人因辞职,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一直未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请上述人员自见报之日起5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理。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国风高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7月9日
页面功能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更多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