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银监会近日出台了清理工作人员个人贷款(不含纯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经商办企业、入股金融机构和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及履职回避意见等三项举措,对内部系统人员的监管行为进行约束。 银监会表示:“少数工作人员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
款(不含纯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或为他人担保、介绍贷款、个人经商办企业以及在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入股,有可能影响银行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必须进行清理。” 对此,银监会宣布,近日已出台三项举措,禁止监管人员利用监管之便谋利,包括禁止从商业银行获得个人贷款(不含纯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经商办企业、入股金融机构。银监会要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限期完成清理,对今后的类似行为将给予纪律处分。 为制止监管人员利用现场检查谋利,银监会还发布了八项禁令,并归结为“五不准”要求:检查人员不准由被检查单位安排食宿;不准无偿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电话充值卡、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等。同时还要求,监管人员现场检查中,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机密,以维护被检查单位的商业利益。(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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