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7月7日报道:6日,早报关注近两年的夺命水坑官司有了终审判决,市中院终审判决,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华旅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死者家属23万余元。 “坑”杀死者的,一个是海润自来水公司人为挖出而未及时填补的雨水“死坑”,一个是华旅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
雨天及路况复杂情况下,不保持安全距离而形成的“活坑”,两个“坑”把一个孕女共同“谋杀”了。作为当事人,不仅要从惨痛的事故中汲取深刻的教训,更要在深层次上学会对生命和他人安全保持起码的尊重和敬畏,如此才可能避免悲剧重演。 奉劝那些掘坑而不知填坑的人和单位,要树立利人利已的“填坑”和“补坑”意识,否则,“坑人”的同时,也给自己掘好了坑,最终连自己也会被“坑”进去。黎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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