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县教育局局长文建茂受贿一案。在庭审中,文建茂说:“教育乱收费每个地方都有,我每次乱收费都是经过县领导同意的,因此,不能全部算我的错”。 贪官把责任推给家属或下属的很常见,像文建茂这样把责任推给领导的,也算另类。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文建茂在当教育局长期间,为了盖办公楼、购买小汽车,拖欠了不少亏空。为了填补亏空的经费,文建茂将创收目标转移到了全县七万多中小学学生身上,教育局向全县学生每人每年收20元的教育发展基金,全县7万多的学生,一年就有140多万元。 在文建茂没出事之前,能为教育局盖了楼、买了车,在很多人看来,他也是个“有能力”、“和领导关系好”的局长。现在事情出了,要追究责任了,一些事情在运作过程中的许诺往往查无对证,是非难辨。但是既然此案已经公开开庭,便要查个水落石出。教育局的乱收费是否经过“县领导同意”,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县领导到法庭上说个明白。 “替罪羊”被问责已见怪不怪了。现在文建茂在法庭上把一部分责任推给了县领导,县领导敢不敢当一回“替罪狼”,到法庭上把事实说个清楚、道个明白?显然,这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下属负责,更是对事实和执政良心的一种考验。樵夫《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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