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7月6日电 只因为一句随意应承,淄博市的吕宝红女士糊里糊涂地给别人贷款作了担保,直到银行前来催款,她才恍然大悟。 去年底,吕宝红下班后,突然接到当地一家银行的电话,通知她作为赵茜5万元个人消费贷款的担保人,要在一定期限内
代其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的罚息。 吕宝红来到这家银行,查看了赵茜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和核保证明书,发现“自己”的签名全部出自别人之手,而且自己根本不认识赵茜。 吕宝红突然想起,一年前曾有一位远房亲戚向吕宝红提及让她给某人贷款担保的事,当时吕宝红没往心里去,只是随口应承了一声。结果,这名亲戚便以吕宝红的名义,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她签了字。 检察机关经过对贷款合同签字的技术鉴定,发现都是假冒的。法院日前判决吕宝红在这起借贷纠纷中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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