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文娱专讯
明星到各地演出通常都是鲜花、美酒、“粉丝”相伴,而以《梦娜丽莎的眼泪》、《单身情歌》等成名的台湾省歌手林志炫却遭到了另他胆颤心惊的“待遇”。近日,他接受台湾媒体采访时透露,在内地某地演出时,主办方强迫他做合约之外的商业行为,“行动受到限制”。但他没有说明事发时的
具体时间和地点。
为了新专辑《熟情歌》,林志炫今年在内地跑了很多城市,杭州、上海、北京、成都、济南……他说每次活动都很顺利,但其中一次却遇上厂商明目张胆要求配合诸多合约未提的商业行为,工作人员还被数名大汉前后包围受到恐吓。
林志炫说:“我简直气炸了,我们人生地疏,实在怕有危险,只好委曲求全。”林志炫举例说,“明明是和电台办的歌友会,却变成夜总会的售票演出,门票卖台币388元(约97元人民币),就连现场买一束花上台献花附送一张我的签名照要200元(约50元人民币)。我还被当成活广告,甚至行动也受限制。”
林志炫激动地指责主办单位简直把他当白痴耍。“要离开时,他们又骗我上台谢幕,幸好未得逞,后来一堆大汉又硬逼着我们到办公室和老板合照,否则不准离开。”林志炫说当时只能随机应变,但也绝不能纵容他们胡来,广播电台这次活动压根儿就是个骗局,连录音都没录。(连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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