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早报版面图 > B48 > 正文  
前妻看孩子前夫无权
青岛新闻网  2005-07-06 02:51:05 
 

    夫妻离婚,孩子判给父亲。身为母亲的王某因自己去看孩子屡遭丈夫拒绝,将前夫张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准许自己有探视权,并将探视的具体时间、地点写进判决书。四方法
院近日一审判决这起探视权纠纷。

    

□典型案例

    前妻打官司讨要探视权

    王某和丈夫结婚5年,有一个3岁的女儿,两人于去年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王某称,因离婚协议没有写明探视孩子的时间和地点,所以,孩子跟他爸爸生活期间,王某在探视孩子方面屡遭拒绝,前夫张某还挑唆孩子疏远她。王某认为,自己作为母亲有看望孩子和监护孩子的权利,特向法院起诉。

    张某也有自己的一番理论,他说自己和前妻早已就探视时间和地点进行了约定,是王某在接送孩子时不讲诚信。张某认为探视孩子是应该的,但探视时应有老师或家人在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且孩子不能在王某家过夜。

    

□相关案例

    前夫看女儿妻子忙阻拦

    市民王某2002年离婚,法院判决女儿跟随母亲生活。离婚后王某一直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前妻却不让他见孩子。想念孩子的王某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前妻让他每月一次或半月一次探视女儿。

    王某的前妻杨某在法庭上辩称,她并不是阻拦前夫看女儿,只是因为孩子太小,还不到3岁,离开母亲容易哭闹,她不放心。杨某表示同意王某到家中探视女儿。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到张某家中探望女儿更为适宜。判决王某每月第一周和第四周的周六上午9时至11时,可以到前妻家中探视女儿。

    

□法官说法

    探视孩子应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抚养和探望都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及成长出发。孩子尚小,王某作为孩子的母亲,理应有充分的时间探望孩子。张某要求王某每次探视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探视时应有老师或家人在场,孩子不能在王某处过夜等要求,都没有尊重王某和孩子的权利,也不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王某在每月的第3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5时后到孩子的住处接孩子,并于第二天的早晨6时前送回孩子的住处。张某应予以协助。

    

在线答疑

    奶奶不能争讨探望权

    家住台东六路的吕女士问:我今年67岁,儿子去年和媳妇离婚了,孙子归他妈抚养,我和老伴想到媳妇家看看孙子,能行吗?

    答:《婚姻法》没有提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探望权。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应该从父母的探望权行使中得以行使,也就是说在非抚养方的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时一起探望。不宜单独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义提起探望权之诉。

    

分居后仍有抚养义务

    家住李沧区的宋小姐问:我和丈夫虽未离婚,但已分居近三个月,儿子还不到一岁,目前在丈夫家住,我想去看望孩子,他和他的家人不让我见。我该怎么办?

    答:探视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是针对离婚的夫妻对子女行使抚养教育义务的一种法律规定,对于没有离婚的夫妻来说,对子女也依法应该尽到抚养抚育的义务,抚养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不存在法律再去规定探视权的问题,因为本来就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登门探视宠物无先例

    在独资公司工作的孙女士问:我与丈夫刚离婚一个月,想登门想看一看留在前夫身边的小狗,前夫要么拒不开门,要么就不同意我看小狗,声称狗已是他的私有财产,我无权看“狗狗”。请问怎么才能争取对宠物的探视权呢。

    答:孙女士的诉求没有先例,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所以法律对孙女士的诉求不予支持。法律支持:市北法院范家强

    

□法律支持

    为探视权护航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首次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了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一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阻挠对方探视子女,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手记

    前辈恩怨别让子女承受

    “离婚了,就别再来找我!”这是相当一部分离婚者对前夫或前妻采取的态度。但是,一旦双方在婚姻期间有了孩子,离婚后还能采取这种超然的态度对待对方吗?一方提出定期探望孩子与孩子培养感情,另一方能够坦然接受并予以配合吗?现实生活中因为夫妻离异后孩子的探视权问题引起的纠纷不少。毕竟,婚姻可以重组,家庭可以重建,但血浓于水的亲情却不可能改变,许多人在离婚时忽视了对孩子探视权的主张,直到出现探视权纠纷时才向法院起诉。实际上,对孩子来说,长期脱离父亲或母亲,都是一个悲剧,孩子在离婚这种程序中,仿佛成了一种物品。有时候,孩子更成了离婚夫妇报复的手段。

    在这种前提下,新婚姻法对探视权的明确规定,是对孩子的一种保护,探视权的核心就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希望每一对离异的父母都能享受儿女绕膝的天伦之乐,共同担负起教育和抚育下一代的重任。毕竟,前一辈的恩恩怨怨不该再让子女来承受。

    

本版撰稿宋振涛制图杨佳

    

页面功能   小字】【 】【打印】【关闭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莎朗-斯通低V蒲吧两点尽露
乌克兰男孩脸能吸餐叉
温柔+野性安吉丽娜-朱丽
如此逃生
· 北大中国商界领袖高峰论坛
· 国际电工委员会推"双动力"为国际标准
· 天泰观象台“深度撞击”
· 利文外语学校暑假班全面招生
· 专题:央视“梦想中国”携手百年青啤
· 房展 100福山庄 水木年华 玺景园
· 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8月12日开学
· 9月前英语学习全免费
· 国际采购经理认证山东二期即将开班
· 天津大学MBA学位班7月16日开学
· 国家几大热门职业资格认证
· 海大二中国际预科入学考试报名中!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相关链接:
 
下一篇: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

- 健康减肥,大奖等您拿!
- 推动中小企业级视讯应用
- 违法违规开发网上曝光
- 青岛有奖征集创城主题徽标
- 5000元征集文化街标志物
- 纪念抗战胜利有奖征文
- 国内著名骨病专家大型会诊
- 子宫肌瘤致病基因破译
- 报业集团保龄球馆开业
- 市开发局聘房产诚信监督员
- 加息前后月供比较
- 海尔中央空调:让家温馨
- 招商银行小本创富有奖征文
- “海外游子忆青岛”征稿
- 2005青岛主要节会
- 2005青岛市民月
- 2005中国青岛海洋节
- 丁肇中海大演讲直播实录
- 12岁男孩捐献干细胞救母
- 突出发挥青岛龙头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