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判给父亲。身为母亲的王某因自己去看孩子屡遭丈夫拒绝,将前夫张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准许自己有探视权,并将探视的具体时间、地点写进判决书。四方法
院近日一审判决这起探视权纠纷。    
□典型案例
   前妻打官司讨要探视权
   王某和丈夫结婚5年,有一个3岁的女儿,两人于去年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王某称,因离婚协议没有写明探视孩子的时间和地点,所以,孩子跟他爸爸生活期间,王某在探视孩子方面屡遭拒绝,前夫张某还挑唆孩子疏远她。王某认为,自己作为母亲有看望孩子和监护孩子的权利,特向法院起诉。
   张某也有自己的一番理论,他说自己和前妻早已就探视时间和地点进行了约定,是王某在接送孩子时不讲诚信。张某认为探视孩子是应该的,但探视时应有老师或家人在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且孩子不能在王某家过夜。
   
□相关案例
   前夫看女儿妻子忙阻拦
   市民王某2002年离婚,法院判决女儿跟随母亲生活。离婚后王某一直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前妻却不让他见孩子。想念孩子的王某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前妻让他每月一次或半月一次探视女儿。
   王某的前妻杨某在法庭上辩称,她并不是阻拦前夫看女儿,只是因为孩子太小,还不到3岁,离开母亲容易哭闹,她不放心。杨某表示同意王某到家中探视女儿。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到张某家中探望女儿更为适宜。判决王某每月第一周和第四周的周六上午9时至11时,可以到前妻家中探视女儿。
   
□法官说法
   探视孩子应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抚养和探望都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及成长出发。孩子尚小,王某作为孩子的母亲,理应有充分的时间探望孩子。张某要求王某每次探视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探视时应有老师或家人在场,孩子不能在王某处过夜等要求,都没有尊重王某和孩子的权利,也不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王某在每月的第3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5时后到孩子的住处接孩子,并于第二天的早晨6时前送回孩子的住处。张某应予以协助。
   
在线答疑
   奶奶不能争讨探望权
   家住台东六路的吕女士问:我今年67岁,儿子去年和媳妇离婚了,孙子归他妈抚养,我和老伴想到媳妇家看看孙子,能行吗?
   答:《婚姻法》没有提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探望权。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应该从父母的探望权行使中得以行使,也就是说在非抚养方的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时一起探望。不宜单独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义提起探望权之诉。
   
分居后仍有抚养义务
   家住李沧区的宋小姐问:我和丈夫虽未离婚,但已分居近三个月,儿子还不到一岁,目前在丈夫家住,我想去看望孩子,他和他的家人不让我见。我该怎么办?
   答:探视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是针对离婚的夫妻对子女行使抚养教育义务的一种法律规定,对于没有离婚的夫妻来说,对子女也依法应该尽到抚养抚育的义务,抚养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不存在法律再去规定探视权的问题,因为本来就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登门探视宠物无先例
   在独资公司工作的孙女士问:我与丈夫刚离婚一个月,想登门想看一看留在前夫身边的小狗,前夫要么拒不开门,要么就不同意我看小狗,声称狗已是他的私有财产,我无权看“狗狗”。请问怎么才能争取对宠物的探视权呢。
   答:孙女士的诉求没有先例,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所以法律对孙女士的诉求不予支持。法律支持:市北法院范家强
   
□法律支持
   为探视权护航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首次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了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一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阻挠对方探视子女,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手记
   前辈恩怨别让子女承受
   “离婚了,就别再来找我!”这是相当一部分离婚者对前夫或前妻采取的态度。但是,一旦双方在婚姻期间有了孩子,离婚后还能采取这种超然的态度对待对方吗?一方提出定期探望孩子与孩子培养感情,另一方能够坦然接受并予以配合吗?现实生活中因为夫妻离异后孩子的探视权问题引起的纠纷不少。毕竟,婚姻可以重组,家庭可以重建,但血浓于水的亲情却不可能改变,许多人在离婚时忽视了对孩子探视权的主张,直到出现探视权纠纷时才向法院起诉。实际上,对孩子来说,长期脱离父亲或母亲,都是一个悲剧,孩子在离婚这种程序中,仿佛成了一种物品。有时候,孩子更成了离婚夫妇报复的手段。
   在这种前提下,新婚姻法对探视权的明确规定,是对孩子的一种保护,探视权的核心就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希望每一对离异的父母都能享受儿女绕膝的天伦之乐,共同担负起教育和抚育下一代的重任。毕竟,前一辈的恩恩怨怨不该再让子女来承受。
   
本版撰稿宋振涛制图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