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4日上午,家住烟台开发区朱某到古现赶大集时遇到两名中年妇女,她们递眼色将其引到僻静处,从皮包里掏出金灿灿的“元宝”和“金菩萨”,声称是无意中挖出来的宝物,还有一封写着“民国三十七年”的遗书。这两名妇女请朱某暂时保管元宝和菩萨。朱某于是将身上带的四五 千元的项链和戒指如数交给她们作为抵押。两名妇女离去后,朱某越看元宝越像假的,遂报案,经民警调查,朱某手中的“金元宝”和“金菩萨”全是伪造品。(赵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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