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出境旅游工作会议上,作为大会五个典型发言中唯一的城市代表,青岛市在保证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方面实行的“六项措施”,受到国家旅游局的高度评价,称“这些结合本地实际,又富有创新的做法,对于确保我国出境游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起到
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出境旅游快速发展,整顿和规范出境旅游市场秩序,成为旅游行业管理的重点之一。为切实维护游客权益,市旅游局从出境游管理的基础抓起,于2004年初重新修订了《青岛市出境旅游合同》文本。在新版《出境旅游合同》中,除增加“境外投诉,境内处理”条款外,还引入了境外旅游同业的部分条款,使其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更加体现“以人为本”、“公正公平”的原则。新版《出境旅游合同》经过一年多的使用,出境旅游因合同纠纷的投诉减少了80%以上。
为规范出境游广告报价,治理虚假广告,市旅游局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凡做虚假广告的旅行社,一经查实除被依法处理外,还将取消年终各种评先创优的资格。同时,旅游局还强化对出境游广告及其报价的暗访工作,对发现的超低价位旅游广告,实行报价问询制度,即由企业负责人到行业管理部门讲清楚价格分解项目等,使旅游广告价格混乱的现象得到遏制。2004年,全市出境游投诉仅占旅行社投诉的1%,在2005年春节、“五一”两个“黄金周”中,出境游市场实现“零”投诉。
同时,市旅游局还不断深化出境游专项整治,于2002年联手市公安、交通、工商、物价、城管、质监、卫生等8个部门组成青岛市旅游综合执法办公室,三年来,该办公室共出动检查人员4100余人次,联合执法检查430余次,查处无证经营、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240余起,取缔非法经营旅游单位120个,有力震慑了非法经营者,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出境旅游市场秩序。
为从根本上扼制愈演愈烈的“零负团费”问题,市旅游局在旅行社协会中建立了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联席会议制度,沟通情况,研究对策。2004年3月,青岛国旅、港中旅等我市6家出境游国际社经过协商,达成了共识:在东南亚旅游线路报价中,一律将在泰国必须发生的白天自费项目费用1500元和马来西亚200元共1700元列入旅游报价中;泰方导游推销的夜间娱乐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游客自愿选择,我方旅行社领队不组织、不参与;对不健康的娱乐项目,一律明令禁止。虽然青岛的出境旅游报价因此高出周边城市,但有效地保护了旅游者的利益,保证了行程的顺利进行。治理“零负团费”以来,实际出游人数未因价格上扬受到影响,赴东南亚旅游者反而有所增加。
与此同时,市旅游局还大力强化旅游质监,建立起由市旅游质监所、旅游企业和企业质检员组成的三级质量监督网络,确立了由质监机构、义务监督员、新闻媒体和旅游“眼线”组成的旅游质量监督机制。从出境旅游团组中选择热心游客作为“眼线”全程跟团,将服务质量情况及时反馈给质监所,旅游服务质量因此而大大提高。市旅游局连续三年开展诚信旅行社评选及推介活动,使“要出游就找诚信旅行社”成为市民出游共识。(本报记者林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