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概念的产生始于本世纪20年代西方工业化发达国家。1923年,美国社会学家E.W.Burgess在他著名的同心圆称号低于结构模式中第一次提出CBD概念。CBD的定义起始于对城市客观空间结构形态的研究,70年代以前,商务办公只是CBD的主要职能之一。80年代以来,世界发达国家正由工业化社会步入信息化社会,伴随着全球经济
一体化进程,国际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日益重要。如纽约、东京、悉尼、巴黎、香港等,城市的商务办公职能已成为区域、全国乃至全球性经济发展的管理与控制中枢,并相互构成网络。
国际性大城市中,CBD已经成为城市中心区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仅集中了大量的跨国公司的总部,还有高层次、专业化的商务服务,包括金融、法律、会计、管理及广告业等。这类公司聚集与国际性大城市的CBD中,为跨国公司在全球运转自如起了决定性作用。
当代城市CBD的基本特征有:
1.拥有高盈利水平的产业:以第三产业为主导;
2.拥有商务空间的最高聚集度;
3.具有最高的交通可达性(CBD无一例外处于城市干道系统的核心);
4.拥有最高的地价;
5.与城市最初的发源地、目前的地理中心有一定的关联性;
6.具有良好的社会服务条件、技术设施和城市景观;
7.借助信息交换维持在区域经济活动中的控制作用;
8.趋向于在社会组织体系中形成一个阶层,这一阶层与信息、科技领域重合的趋势显著;
9.一直处于变化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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