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7月4日讯(记者 蒋波) 高考录取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记者今天从招生部门获悉,我省对于高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予以严惩。在招生中的5种违规行为,将由司法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有以下7种行为之一的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撤销其招生工作职务,取消工作人员资
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这7种行为是: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在招生或考试中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的;在招生或考试中涂改考生志愿、答卷、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的;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应回避招生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并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在招生中徇私舞弊,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未达录取标准的学生的;在招生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
有以下5种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司法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刑法、行政处罚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给予处罚: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答卷的;扰乱考场、评卷点及录取现场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在招生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的;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的;有其他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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