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银行违规操作,致使储户280万元存款被人冒领。冒领存款者和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至今逍遥法外,索要存款的储户却被当成诈骗犯被限制人身自由4年多、被羁押29个月。4月29日和5月10日,已被公安机关证明清白的储户李志征与河南焦作市农业银行对簿公堂。 &nb
sp;巨额存款到期储户无法支取 今年49岁的李志征,是新乡市物资中心的经理。1998年,李的一个朋友动员他将存在新乡的钱存到焦作市农行。当年12月23日,李在农行马村支行第二营业部(现焦作农行山阳支行东湖营业部)办理对公单位储蓄100万元,户名为“李志征”。1999年5月27日,李又在另一朋友的介绍下,在焦作市农行营业部办理对公单位储蓄180万元,户名仍为“李志征”。
1999年6月,在马村支行第二营业部的100万元存款到期后,李去办理取款手续。但该营业部主任薛海明却称银行资金不足,让他缓几天再取。随后,李多次催要未果。
巨款被人冒领储户竟成诈骗
1999年9月初,李将无法取款的事向农行河南省分行进行投诉。省分行随即派出调查组到焦作进行调查。就在此时,焦作市马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找到李,称焦作市农行向公安机关出具证据,说李的100万元早在1999年1月2日就被一个叫王文波的人取走了。因此,李向该行索要100万元“涉嫌诈骗”,遂对他进行传唤。
100万元存款遭遇如此情况,李对存在焦作农行营业部的180万元也开始担心。1999年11月4日,李在单位法律顾问陪同下,持存折到该营业部支取180万元存款。银行人员竟告诉他:他存款后的第7天,180万元就被一个叫“张波”的人挂失,然后又被“张波”取走!
李十分吃惊,因为他不认识“张波”这个人,自己的存折从没丢过,也根本没办理过挂失手续。后来李在银行留存的存折挂失申请书上看到,上面他的签名和印鉴都是假冒的,与自己留在银行的签名和印鉴根本不一样!
1999年11月6日,李向焦作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农行支付他100万元存款。与此同时,李又将自己180万元存款被人冒领的事情,向焦作市检察院进行了举报。
1999年11月16日,李志征带着存折等证据到焦作市检察院办理鉴定手续,不料却被民警带走,警方称李向农行索要180万元存款的行为涉嫌诈骗,对其监视居住,并强行扣押了他的180万元的存折。
1999年12月26日,就在100万元存款纠纷案开庭之前,李志征被以涉嫌诈骗未遂为由刑事拘留。
5年后撤销案件李志征被羁29个月
2000年2月2日,因索要180万元存款的案件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拒绝批捕,李志征被市公安局宣布释放。但李还没走出看守所大门,马村公安分局又以其向农行索要100万元存款“涉嫌诈骗”为由,再次将其刑事拘留。
2000年3月10日,李志征中风病倒,被取保候审。15个月之后的2001年6月9日,马村公安分局对李执行逮捕。之后6个月,在经历了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和检察院的再次审查,李案仍未进入法院诉讼阶段。
在李被逮捕7个月后的2002年1月4日,焦作市公安局将李志征向农行索要100万元存款和索要180万元存款的两个案件合并,移交焦作市检察院。
此后,焦作市检察院又将案件指定给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管辖办理,到2002年9月18日,区检察院却撤诉了。
李志征以为,对他的诬告至此结束。可没想到,这不是终点,而是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2002年9月19日,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局要求再次补充侦查。此后,又经历了13个月的“补充侦查、公诉、开庭”的程序,2003年10月24日,区检察院再次撤诉。
2004年10月14日,焦作市公安局决定:因证据不足,撤销李志征涉嫌诈骗一案。
至此,在经历了5年之久的奔波,29个月的牢狱之灾后,李志征终于获得了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