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为及时科学地监测我省城市化发展进程,全面系统地反映城市化发展水平,山东省政府决定自今年起建立城市化监测评价制度,监测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内容涉及六大领域。
近几年,山东省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建立城市化监测评价制度,定期定
量地反映我省城市化发展状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纠正偏差,有利于建立起城市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我省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城市化监测评价的范围为全省17个设区的市、31个县级市、60个县、全部市辖区和建制镇,监测内容涉及人口与就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六大领域的诸多方面。监测评价将采用总指数及分层监测分析法,对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监测和综合分析评价,并定期发布《山东省城市化发展报告》。
省政府要求,市县两级都要建立城市化监测评价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防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盲目攀比,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有关部门要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严禁搞检查评比活动。(记者
周学泽)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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