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王某酒后驾车不但搭进自己的性命,还“连累”车上的3名朋友一死两伤,伤亡朋友家属将王某的父母、妻儿告上法庭,索赔30余万元。李沧法院昨日开庭再审此案,王某的妻子、父母在车祸发生后采取“回避”的态度,均没有到庭。
酒后驾车两死两伤
2004年1月1日凌晨,王某和朋友喝完酒后,开车行驶到李沧区中崂路口时,与一辆货车相撞,王某当场死亡,王某车上的3名朋友一死两伤。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3名死伤乘客的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和大货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因王某已在车祸中死亡,受伤乘客便将王某的妻子、女儿和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王某的家人替王某“还债”。
两次庭审家属隐身
昨天是李沧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王某的妻子和父母均没有到场。在此前的庭审中,王某的家人也没有到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调查王某的遗产情况。在法庭上,法官告知当事人,经过法院调查,确认王某名下有一处房产可作为遗产继承。
父母不接法院传票
负责审理此案的韩法官告诉记者,车祸发生后不久,王某的妻子带着4岁的女儿离家,不知去向。法院在给王某的父母送达开庭传票时,王某的父母拒绝在送达传票上签字,并称儿子自从结婚后就没回来过,现在儿子死了,全当是没有这个孩子,他们不想管儿子的任何事情。由于当事人不配合,法院只得以公告的方式送达开庭传票。
韩法官说,因王某的妻子和父母均未到庭参加诉讼,则可视为对遗产继承权的默认,也就是说,他们如果继承了王某的遗产,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将择日判决此案。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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