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所住小区的公共区域产权属于谁?住房使用权能不能超过70年?拾金不昧能否索要报酬……这些问题备受老百姓关注,也使得正在审议中的物权法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前天下午,全
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物权法(草案)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关解释。    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介绍,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物权法将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修改后将于10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键词1物权法作用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
   在发布会上,王胜明解释,物权法要回答三个问题:第一,“物”是谁的。第二,所有者对这个物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其他的人负有什么样的义务?第三,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物权法(草案)有200多条,通篇都是在回答以上的三个问题。
   王胜明说,物权法的作用主要是:第一,定纷止争。通过加强对物的保护,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第二,促进物尽其用。通过规范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物权法是一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是一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
   关键词2物权保护方式五种方式可部分共同适用
   王胜明解释,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损害赔偿等都是物权保护的具体方式。
   王胜明说,物权法(草案)中专写一章:“物权的保护”,规定了几种保护的方式:首先是确认权利。我认为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就可以提出来,这叫确认权利。其次,我的杯子被别人拿走了,我可以要求返还原物。如果杯子被别人打碎了,或者打破了一个角,我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另外一种情况,我经常通过一个地方,而你的建筑物可能会给我带来一定的危险,比如墙皮有脱落等,我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还有一种就是请求损害赔偿,要求加害者用补偿的办法来承担责任。
   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以上几种办法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两种或三种共同适用。
   关键词3国有资产保护国资流失要追究领导责任
   王胜明介绍,企业管理者享有的权利主要在《企业法》和《公司法》中规定,但物权法从企业管理者对物权和企业的财产行使权力的角度也有涉及。
   王胜明说,在实践当中,有的国有企业在改制以及转让财产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物权法(草案)对此作了两条规定:一是国有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果以无偿,或者以低价出售的手段转让国有企业,造成国有财产流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国有企业的直接主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法经营,给国有企业造成严重亏损的,也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胜明说,以上两个规定主要是针对有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违法经营做出的,如中航油在新加坡的公司违规炒期货,最后造成巨大损失。
   关键词4拆迁征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
   王胜明表示,对拆迁、征地的问题,在起草物权法(草案)中也是作为一个重点进行研究的。其中主要有几个问题:一是拆迁征地的前提条件。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拆,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征,按照宪法,包括物权法(草案)也是这样规定的———前提都是为了公共利益。
   二是补偿标准。这也是发生纠纷最多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物权法(草案)也已明确规定征地和拆迁的标准。有国家规定的就要按照国家规定办。第三个问题主要是拆迁征地的程序,很多地方在执行的过程中不透明、不规范。在农民征地当中还有一个问题。先不说没有拿到征地的补偿费,如果拿到征地的补偿费以后,先是村里的经济组织拿到,能否真正分到农民手上也是一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物权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关键词5拾金不昧领取失物应按承诺付酬
   一直以来,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较大争论的“拾金不昧能否索要报酬”的问题在物权法草案中有了比较明确的说法。
   王胜明说,这次草案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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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与百姓紧密相关
   物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它所关注的内容和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关,通常百姓生活中遇到的、有待解决的诸如居民所住小区的公共区域产权属于谁?住房使用权能不能超过70年?拾金不昧能否索要报酬等问题,在物权法(草案)法条中都有所体现。
   物权法(草案)中规定,小区内道路、绿地、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除非是作为公共设施或者事先有过约定的,除此之外这些设施原则上都归全体业主共有。
   物权法(草案)还指出,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和将共有部分改变用途的这些情形,都必须经过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同意后才能实施。
   此外,物权法(草案)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权人有权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也意味着,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超过70年。
   物权法(草案)起草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轶日前表示,延期使用要交纳相应使用金,如果建筑使用权期限截止的时候,如房屋管理部门拒绝了房屋所有者的申请,房屋权利人有权就此对遭受到的损害要求国家进行合理补偿。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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