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山东省高考录取工作将拉开帷幕,今年录取工作仍将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模式,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了山东省高考招生录取程序。
在录取前,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校(院)长、纪检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的计
算机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同时,各高校应加强对录取场所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确保录取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各招生院校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计算机及通信网络设备,以确保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在录取工作未结束之前,要有专人昼夜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每批录取前,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网络公布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时将具体的录取时间通知各招生院校。
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各招生院校需调整招生计划或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时,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即每个志愿录取结束的当天下午5时以前,及时将公函以传真形式提供给省招办,省招办在本批次院校录取结束前,及时予以答复。
招生学校在接收到考生电子档案后,对各志愿(含专业志愿)的考生都要认真对待,当考生德智体状况大体相同时,应尊重考生第一志愿;当本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否则省招办将代为录取。
招生学校必须在每一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决定考生取舍,及时上载录取数据。录检审核通过后,招生院校须按照规定格式将不予录取的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省招办。省招办对审核过的高校上载的录取名单,打印后加盖录取专用章,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三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单寄给招生学校。(完)(记者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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